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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兆流产孕妇的护理

简介:2014年 第02期上 | 时春梅1 张瑜2 | 1青州市弥河中心卫生院,山东 清河 262501;2青州市云门山卫生院,山东 清河 262501 | 凡妊娠不足28周、胎儿体质量不足1kg而终止者为流产。先兆流产通常表现为不规则的轻微下腹痛、腰酸、腰坠及少量的阴道流血等症状,但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,宫颈口未开、胎膜未破、妊娠产物未排出。经休息及治疗后,若流血或腹痛消失,妊娠可继续进行;如不及时治疗,可发展为流产。 关键词:先兆流产 孕妇 护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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